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8YZ027
采 购 人:长江师范学院
项目名称:校园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代理机构: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廉洁承诺书
长江师范学院:
我单位承担贵校项目。为保证项目活动的廉洁、规范,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我单位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项目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保证质量,不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在项目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不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原则的活动,干扰和影响学校工作。
三、不向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赠送礼品、礼金、回扣、好处费、劳务费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四、不向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提供宴请、联谊、度假、旅游以及娱乐等活动。
五、不向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六、不与学校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发生借贷、租赁、合伙、合作经营等个人经济关系,不提供车辆、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供其借用,或为其个人行为提供方便。
七、不为学校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安排工作,也不安排其从事与学校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八、若有监理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监理的规定,积极配合、支持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不从事影响监理单位公正履行职责的任何活动。
九、若有学校工作人员无理刁难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若发现学校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不正当做法。
以上承诺,我单位及单位工作人员均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经上级部门或学校认定违规违纪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同意按照违规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罚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单位赔偿学校的全部损失;
(二)本单位的行为致使学校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单位列入贵校供应商(承建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校供应商(承建商)资格;
(三)本单位的行为致使贵校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校供应商(承建商)资格。本单位自愿接受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作出的取消入围供应商(承建商)资格、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任何第三方因本单位违反以上承诺而向学校索赔或主张权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本单位独自承担;
(五)贵校可根据我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事实向有关部门检举报告,我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相关处理意见。
此承诺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此致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月日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服务商,欢迎有资格的服务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络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情况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年)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 诚招服务商 | 服务时间 | 备注 |
115000 | 2000 | 1名 | 2年 |
二、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竞标服务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服务商。合格的服务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服务商必须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和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
竞标人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服务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8月1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如果有)、补遗(如果有)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服务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服务商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当场交纳现金方式缴纳,未缴纳竞标文件购买费的不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若服务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服务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
(四)服务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开标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8月23日北京时间14:00,提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106招标室(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北京时间14:3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8月23日北京时间14:30
(八) 谈判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205招标室(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
五、竞标保证金
(一)竞标保证金递交
服务商在当天开标前当场交纳现金方式缴纳竞标保证金,竞标人保证金现场点验后需自行密封,并写上金额和竞标单位名称。竞标保证金未密封和签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未中标的竞标单位当场退还保证金。
2.中标服务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发布,请各服务商注意下载;无论服务商下载与否,均视同服务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服务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72792266
传 真:023-72792266
(二)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72790002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第二篇 服务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服务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服务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服务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服务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服务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服务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服务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服务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服务商自定格式。
2.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二)投标保证金
1.服务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服务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服务商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服务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报价要求
谈判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辅件费、安装费、安全保险费、人工费和服务中的其它费、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服务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修正错误
若服务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服务商的报价,服务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服务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服务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服务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服务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服务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服务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服务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服务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七)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八)服务商参与人员
各服务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九)无效谈判
服务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服务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的;
2.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3.服务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保证金的;
4.服务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5.服务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
6.服务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服务活动的;
8.为服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再参加该服务项目的其他服务活动的;
9. 1服务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十)采购服务费
1.服务商成交后向长江师范学院缴纳采购服务费,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招标服务费。采购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2.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
3.成交服务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采购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李渡分理处。
账号:2406080120010001028。
说明:成交服务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篇。
四、谈判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服务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服务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服务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服务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审查的内容如下: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服务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服务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服务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谈判。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服务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5)谈判服务商必须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和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服务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 服务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查询信息为服务商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网页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时间;若网页打印件未显示查询时间,服务商应自行标注查询时间)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特定资格 | |||
2 | 保证金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缴纳保证金 |
注:
①服务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服务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服务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作出响应。 |
谈判有效期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谈判小组要求服务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服务商。服务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七)服务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服务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服务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拟进行2次竞价,第二次报价为该竞标参与人最后报价。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服务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若服务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服务商的最后报价
(二)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服务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服务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服务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服务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关于政策性扣减
3.1政策性扣减范围
3.1.1服务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3.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渝财采购〔2016〕12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2.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3.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3.1.3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3.1.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 政策性扣减方式
3.2.1服务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情况:
3.2.1.1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6%”进行扣减;
3.2.1.2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8%”进行扣减;
3.2.1.3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10%”进行扣减。
4.成交服务商的确定
4.1“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商将失去成为成交服务商的资格。
4.2“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商将失去成为成交服务商的资格。
4.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服务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
4.5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服务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服务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
5.成交服务商的变更
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服务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服务商:
5.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5.1.2拟成交金额在100(不含)~200万(不含)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5.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服务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5.2成交服务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服务商进行处罚。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一)成交服务商确定后,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预公示。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服务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服务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长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服务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服务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长江师范学院国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在收到服务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服务商参与了谈判活动后,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服务商补充材料。服务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服务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服务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服务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商的响应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服务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服务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服务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服务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栏
第三篇 校园有线网络运维服务及考核方案
一、服务范围
负责校园内办公楼宇、教学楼宇、图书馆、数据中心机房、备份机房、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集贤雅舍、聚仕兰亭)等网络维护工作。
二、服务项目
本次服务项目包括:弱电间基础环境的信息统计与维护;中心机房和备份机房基础环境的监控与维护;数据中心的运维(包含交换机、服务器、存储、虚拟化平台等);学生宿舍区、教师公寓(集贤雅舍、聚仕兰亭)及校内办公楼宇、教学楼宇等的网络维护;用户终端故障咨询和操作指导(含操作系统)。
(一)弱电间基础环境的信息统计与维护
需对我校现有的弱电间环境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具体内容如下:
1.对全校的网线线缆进行统计和管理。记录房间号、配线架、交换机端口的对应信息,形成基础综合布线信息库,对出现的故障进行维护。
2.对全校的光缆进行统计和管理。记录光缆配线架对应信息,形成基础光缆信息库,对出现的故障进行维护。
3.对网络设备进行统计整理和管理。记录设备型号、设备使用地点、设备资产编号、设备购买时间、设备质保时间等资产信息,形成设备基础资产信息库,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维护。
4.对弱电间的电力、消防、温湿度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二)中心机房和备份机房基础环境的监控与维护
需每天对我校信息中心机房、备份机房的电力、空调、消防、温湿度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通过动力环境监控进行实时的状态监控,记录状态信息。对机房出入进行登记。对UPS、空调、消防等基础环境设施出现的故障,及时联系对应厂商处理,跟进故障处理进展,形成故障分析报告。中心机房及机柜清洁工作每月一次。
(三)数据中心的维护
协助信息化办公室老师监控数据中心的交换机、服务器、存储、虚拟化平台的运行状态。每月进行设备巡检,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保证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
1.交换机运维服务范围
协助信息化办公室老师每周对数据中心的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运行状态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状态和故障处理,交换机配置及更换,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日常运维:设备除尘;设备运行状态巡查;线路连接状态巡查;设备标签制作、粘贴检查;设备日志记录检查;配置文件备份与检查;端口、IP地址分配及调整;设备权限分配与维护(账号、密码、权限);安全策略调整与备份;
故障处理:网络故障的排查、分析、恢复;设备硬件报修及跟踪处理(需联络厂商处理);故障处理报告;故障硬件或模块更换(需联络厂商处理);
实时监控:设备状态(供电、指示灯、CPU、内存等)监控;网络延时及丢包监控;网络连通性监控;网络设备端口/链路流量监控;
定期巡检:每季度进行安全检查;系统性能检查;
2.服务器运维服务范围
协助信息化办公室老师每周对服务器运行状态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状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日常维护:设备除尘;标签制作、粘贴;线路整理;磁盘检查;逻辑卷空间调整;设备日志检查、分析;
故障处理:故障的排查、分析、恢复;设备硬件报修及跟踪处理(需联络厂商处理);故障处理报告;
监视监控:设备状态(电源、风扇、状态灯、CPU、内存)检查;服务器连通性状况监控;设备硬件检测;文件系统使用率;
性能优化:分析性能瓶颈;优化措施制定;优化措施执行。
3.存储运维服务范围
协助信息化办公室老师每周对光纤交换机、存储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状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日常维护:存储设备灰尘清除;设备告警检查;存储介质可用性检查;存储设备线路整理;
定期巡检:设备可用性检查;性能检查;
故障处理:故障的排查、分析、恢复;设备硬件报修及跟踪处理(需联络厂商处理);故障处理报告;故障硬件或模块更换(需联络厂商处理);
监视监控:存储设备状态灯检查;硬盘物理状态;硬盘逻辑状态;热备盘接管状态;存储CACHE状态;电源模块状态;双活存储的HA状态;
4.虚拟化平台
协助对Vmware虚拟化平台进行管理运维,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日常维护:虚拟机的架设;虚拟机的回收;虚拟机相关资源配置;
系统巡检:虚拟化平台软件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分析;虚拟化平台逻辑链路进行检查和分析;根据虚拟化平台运行情况给出优化建议;对虚拟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文件进行处理;
故障处理:虚拟化平台故障和问题进行分析和排除;
(四)学生宿舍区、教师公寓(集贤雅舍、聚仕兰亭)及校内办公楼宇、教学楼宇等的维护
需每天实时监控学生宿舍区、教师公寓(集贤雅舍、聚仕兰亭)及校内办公楼宇、教学楼宇等的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每月进行设备巡检并备份设备的配置,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日常运维:网络设备除尘;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巡查;线路连接状态巡查;设备标签制作、粘贴检查;设备日志记录检查;配置文件备份与检查;端口、IP地址分配及调整;设备权限分配与维护(账号、密码、权限);安全策略调整与备份;
故障处理:网络故障的排查、分析、恢复;设备硬件报修及跟踪处理(需联络厂商处理);故障处理报告;故障硬件或模块更换(需联络厂商处理);
实时监控:设备状态(供电、指示灯、CPU、内存等)监控;网络延时及丢包监控;网络连通性监控;网络设备端口/链路流量监控;
定期巡检:每季度进行系统可用性检查;系统性能检查;
系统优化:每半年评估网络运行状况;网络性能瓶颈原因分析;网络安全设备策略/配置优化方案。
(五)用户终端故障咨询和操作指导
需对办公网用户提供桌面终端的运维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提供桌面端的网络设置、网络信息点及跳线的维护;对终端用户申报的操作系统故障提供技术支持。
三、服务要求
1.使用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进行故障处理。
2.有2名运维工程师常驻学校,包括大厅前台受理和网络运维工作。提供运维团队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含证书等)。
☆(1)运维工程师需具备一定的网络基础知识,熟悉用户常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独立排除常见故障。
(2)运维团队中,确认1名运维负责人,负责整个运维服务的管理,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3)运维团队中驻校运维工程师至少有1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网络管理员证书或网络工程师证书;
b.具有校园网相关网络设备厂商(华为、H3C、锐捷、中兴、思科)认证的初级或中级工程师证书。
(4)运维服务公司需提交工作人员排班表(包含: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值班时间),同时将月度排班表在学校网站公布。
3.更换及安装的设备、配件、管线等耗材由校方提供,不另外收取服务费。
4.办公区域、教学区域的维护时间与校方上下班时间保持一致,突发事件除外;教师小区与学生宿舍区参照长江师范学院网络维护守则。
5.首接负责制:第一受理的网络服务人员将对处理故障负责,担当联系、协调工作,并将处理进度及时反馈用户。第一受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问题处理推诿他人。收到用户申报故障后,应及时响应,并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
6.技术维护人员应遵守学校及信息化办公室有关规章制度;应按信息化办公室制定的网络服务流程和规范进行网络维护;学校信息化办公室有权对技术维护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不符合服务规范和要求的技术人员提出整改,不整改的工作人员学校可要求更换技术维护人员。
7.工作时间维护人员在岗服务,其余时间内20分钟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全天24小时电话支持。
8.工作日的夜间(19:30-21:30)、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的白天(8:30-17:30),需安排至少1名人员值班并做好网络维护工作。
9.如有事需要向学校提前请假,临时请假超过1天,需提前三天告知学校,同时将另派工作人员补岗。
10.主动对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监控、巡查,并编制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故障,将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障碍处理和恢复业务,并在消除障碍后将情况反馈校方。网络故障高发等期间将根据需要增派技术人员以保障运行所需。
11.做到快速响应,维护工程师“全程协调、全程负责”,通过一站式服务方式,作到一点故障申告、一点技术支持。
12.突发事件的即时响应。为及时响应长江师范学院校园网的故障维护需求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具有专门的备品备件库,全天候保证出现故障后的及时响应。
13.故障响应时限。故障响应时限要求:
1.管理与维护能力 | 具有7×24小时的网络监控与维护能力 | 标准 |
具有7×24小时的故障处理能力 | 全天候 | |
2.故障响应时间 | 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 <10分钟 |
3.故障排除时间 | 到达现场时间 | <30分钟 |
机房故障恢复时限 | <1小时 | |
硬件故障排除时限 | <2小时 | |
链路单点故障恢复时限 | <4小时 | |
链路割断的恢复时限 | <4小时 | |
全网重大故障排除时限 | <4小时 |
四、服务流程
1.故障处理按差异化服务等级优先管控、优先处理,遵循“先恢复业务、后抢修故障、全程配合”的原则。
2.维护人员接到故障工单后,及时响应5分钟内完成接单,迅速协调内部各相关人员对维护责任范围进行检查处理,并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因障碍申报人上课等原因未能到达现场则不计算维修时长;及时反馈处理信息(每30分钟反馈一次处理进展信息,信息反馈要求真实、准确);对非责任段落的故障,维护人员、技术支撑要全力配合校方进行测试等协助工作。
3.全面检查学校的网络运行状态,最大可能地发现存在的隐患,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及解决建议,使校方能够提早预防,最大限度降低运营风险。
五、维护人员工作职责
1.业务上接受学校信息化办公室指导,长江师范学院信息化办公室对维护人员评价意见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维护人员绩效考核,以学期为单位每年两次(运维团队内部的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并将结果向校方备案);对于考评不合格的运维人员我方将按校方的要求及时调换合格人员。
2.有校园网的运维经验,驻点服务的运维人员有一定的网络基础知识及校园信息化相关知识,熟悉用户常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有能力帮助用户解答疑问,并帮助用户排除常见的系统故障。
3.人员要求:原则上应保持运维团队人员结构的稳定性,如因客观原因确需更换运维人员,公司对维护人员调整(人员更换、调整)提前一个月通知长江师范学院信息化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新进维护人员必须要提前一周到岗熟悉工作情况下并需要得到长江师范学院信息化办公室老师的认同,考察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4.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化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充分体现是代表学校在行使网络维护权力。
六、校园网故障维护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说明
为规范运维服务标准,确保运维服务的质量水平,结合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针对运维服务提供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
1.每个季度故障事件的解决完成情况;
2. 每个季度故障事件处理的及时性;
3. 每个季度故障事件的满意度;
4. 每个季度信息化办公室直接向运维服务提供方投诉的次数。
(二)运维服务考核指标
运维服务过程中,用户申报的所有故障事件均录入到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中,通过系统跟踪故障事件的处理进展,对故障事件的处理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以下考核指标:
序号 | 考核指标 | 统计 周期 | 统计方法 | 说明 | 数据来源 |
1 | 事件解决率 | 每季度 | (事件解决数量/事件总数)*100% | 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中已解决的事件 | 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 |
2 | 事件及时率 | 每季度 | (及时解决事件数/事件总数)*100% | 在故障响应解决时间(SLA)内解决的事件 | 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 |
3 | 事件回访满意率 | 每季度 | (回访结果为满意的事件总数/ 回访的事件总数)*100% | 针对已解决的事件进行回访,回访满意的事件 | 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 |
4 | 投诉次数 | 每季度 | 信息化办公室直接投诉次数 | 投诉登记表 |
(三)考核方式
1.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进行1次考核。
2.运维团队内部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1次并将结果向校方备案。
3.每季度按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同时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竞聘的重要条件。
(四)考核分值表
1.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
2.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故障申报系统的统计数据核算出每个指标每个季度的考核分值。
3.将4个考核指标的考核分值进行累加,得出季度的考核分值。
4.考核分值低于60分,中标公司需出具运维服务分析报告说明并形成整改措施。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分数统计方式 |
1 | 事件解决率 | 95%-100% 35分 95%以下事件解决率*35分 |
2 | 事件及时率 | 90%-100% 35分 90%以下事件及时率*35分 |
3 | 事件回访满意率 | 90%-100% 30分 90%以下事件回访满意率*30分 |
4 | 投诉次数 | 信息化办公室一次投诉扣2分, 扣分不设上限 |
5.在一个运维服务期内,学校每季度根据运维服务考核分值向运维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应比例的运维服务费用,付款比例详见第四篇付款方式。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一、合同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为2年。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1、服务范围:校园内办公楼宇、教学楼宇、图书馆、数据中心机房、备份机房、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集贤雅舍、聚仕兰亭)等。
2、服务要求:弱电间基础环境的信息统计与维护;中心机房和备份机房基础环境的监控与维护;数据中心的运维(包含交换机、服务器、存储、虚拟化平台等);学生宿舍区、教师公寓(集贤雅舍、聚仕兰亭)及校内办公楼宇、教学楼宇等的网络维护;用户终端故障咨询和操作指导(含操作系统)的故障排除,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二、履约保证金
服务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缴纳合同款的10%履约保证金(竞标保证金结转后补足),用于执行合同的约束。服务商从其基本账户将履约保证金汇至长江师范学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中标项目名称。验收合格后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直接退还。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履约保证金。
递交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李渡分理处。
账号:2406080120010001028。
三、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每季度根据以下考核分值按付款比例向服务商支付服务费用
考核分值 | 付款比例 |
80分以上 | 100% |
60-80分 | 80% |
60分以下 | 60% |
(二)成交服务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考核分值和付款比例金额,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服务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服务商支付款项。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服务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服务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其他
(一)服务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特别要求
1.本次竞标的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2.服务时间要求:本次竞标项目服务时间为2年,若在服务期间服务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服务商负责,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合同履约金不退。
3.中标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坏采购方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完毕后,服务商自行将产生的垃圾清运到垃圾站,否则因清理运输包装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采购人在中标服务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4中标服务商如损坏了采购方的设备设施,由中标服务商负责恢复原状或者修复,或者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恢复的维修费用。
5服务商的服务人员必需按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操作并服务,否则,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财产损失均由服务商负责。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定义
(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乙方(供方)即成交服务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二、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安全保险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付款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七、检查验收
(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二)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八、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九、知识产权
(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竞争性报价函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时间、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等。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廉洁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服务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服务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服务商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非小微企业不提供)
(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
(三)其他资料
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服务费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服务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服务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服务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格式自定)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服务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服务商将失去成为成交服务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服务商的身份。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安装时间、交货地点、服务条款等(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谈判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服务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服务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服务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服务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服务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服务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服务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廉洁承诺书与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服务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服务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其他资料
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服务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