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7年度的科研业绩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7年度科研业绩认定和奖励执行《科研业绩认定与量化计分办法》(长师院发〔2017〕44号)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长师院发〔2017〕45号)文件。
2.关于2017年科研业绩的认定结果以本次公示的为准。机关部门人员以其学科归属单位列入。
3.公示表中不含横向项目信息,如需核对,请在各院部主管科研副院长处核查。
4.本次认定的成果均来源于科研管理系统,未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填报的成果在公示期过后视为放弃科研业绩。对系统中显示“学校审核不通过”的成果,请查看审核记录。
5.需补报科研成果的师生,请在公示期内将个人科研成果在系统中填报后带上成果原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到行政楼530办理认定事宜。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
联系人:鲁沛鑫 电话:72790388
附件:2017科研成果公示表.xls
科技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