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领军人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5号),《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就校级科研人才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述职对象
入选我校2016年度“领军人才建设计划”及“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年度述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9日下午2:30
地点:致远楼323
三、年度述职方式
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由项目主持人准备PPT进行汇报,主要汇报入选以来取得的学术业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并提供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宜
(一)各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中期审查报告》,所列成果必须与项目高度相关,以立项以来的成果和产出为依据。申报人要对报告有关内容、成果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各相关人员将《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支持计划中期审查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于10月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31室。电子版发送至kjc1931@163.com。请各入选人提前准备好现场汇报PPT。
(联系人:陈慧 李言栋 电话:72790088)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