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领军人才及青年科研人才中期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18

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领军人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5号),《长江师范学院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长师院〔201446号)文件要求,现就校级科研人才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述职对象

  入选我校2016年度“领军人才建设计划”及“青年科研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年度述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109日下午230

地点:致远楼323

  三、年度述职方式

  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由项目主持人准备PPT进行汇报,主要汇报入选以来取得的学术业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并提供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宜

  (一)各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中期审查报告》,所列成果必须与项目高度相关,以立项以来的成果和产出为依据。申报人要对报告有关内容、成果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各相关人员将《长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人才支持计划中期审查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于10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31室。电子版发送至kjc1931@163.com。请各入选人提前准备好现场汇报PPT

  (联系人:陈慧  李言栋   电话:72790088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8918

附件1:2016年度校级科研领军人才及青年科研人才入选名单.docx

附件2:校级科研人才支持计划中期审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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