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2021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767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有条件的单位,在布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时,应积极参与主城都市区“中部历史母城、东部生态之城、西部科学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北部智慧之城”建设,为重庆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赋能助力。
二、申报程序
(一)部门申报。各申报二级单位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分报送至科技处534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1931@163.com。
(二)专家评审。学校科研处学科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学校推荐。学校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向市教委择优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经市教委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联系人:权鑫;联系电话:023-72790200。
科研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