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5年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空天技术、基础科学、前沿与交叉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1.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市财政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重点项目市财政资助额度5-8万元/项,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50%。揭榜挂帅项目除获得市级及本校经费支持外,项目合作的区县、企业等可对资助项目给予配套支持。
2.青年项目。青年项目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合同经费为4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合同经费为2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应与本单位科研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领域一致或近似,其中与企业联合攻关的应用研究类项目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校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80%,且需满足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要求(负责人40周岁及以下比例不低于20%,40周岁及以下的参研人员比例不低于60%)(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4.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40周岁,高职院校的应当未满45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6.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负责人当年已申报或立项重庆市自科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的;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过2次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的,或承担过重大(重点)项目且年龄超过45周岁的(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被强制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三、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和市级一流学科培优行动计划为依托的项目;
(二)围绕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项目;有利于解决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等制约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与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项目;
(五)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首次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重大(重点)项目;
(六)重庆市高校科技委委员推荐的项目;
(七)能承接“教育强市区县行”活动中区县企业需求、可揭榜挂帅的项目(见附件4)。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老师们积极申报,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并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重大重点项目清单》(见附件)。各学院于5月5日22:00前将附件1-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推荐。市教委科研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
经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于5月8日前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完成系统网上填报,从系统导出正式版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1份,并签字盖章(有联合申报单位的,联合申报单位需签字盖章)。5月12日前,各学院统一收集纸质申报书交至科研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市教委强制终止的项目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三)请申报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人提前与相关区县、企业联系,根据揭榜挂帅项目清单中项目名称、具体需求等商定项目申报题目、考核指标、经费投入等有关事宜。申报重点、重大项目的,需满足区县与企业投入经费之和不低于市教委与高校投入经费之和的要求。
联系人及电话:李亚东 72790388
邮 箱:kyc@yznu.edu.cn
地 址:致远楼526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3.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清单
4.“教育强市区县行”揭榜挂帅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