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5-12-23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现组织开展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

 须按照《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项目选题》(附件1)原题申报。

 (二)立项标准

 本批次项目全部立项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重大或重点研究项目,同时立项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或重点项目。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

 (三)研究期限

 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各研究项目的具体研究期限在立项协议中明确规定。

 (四)结项标准

 1.重大项目应出版15万字以上专著或完成5万字以上研究报告,重点项目应完成13万字以上专著书稿或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

 2.同时,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重大项目应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中的2项,重点项目应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中的1项:

1)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发表理论文章;

3)在中央或重庆市级内参刊发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咨政报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部委采纳。

 项目成果查重率均不得超过20%,并经专家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项目成果在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原则上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标识,并排名第一。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项目仅接受团队申报,申报团队须由1名牵头负责人和57名骨干研究成员组成。团队牵头负责人只能申报项目1项,团队骨干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二)重大项目申报团队牵头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报团队牵头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组织能力;骨干研究成员须具有相关研究能力或实际工作经验。

 (三)鼓励跨区域、跨单位、跨学科吸纳研究人员组建申报团队,联合开展项目申报,避免同一选题多头申报、低水平重复申报。

 (四)在研尚未结项的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重庆市协同研究基地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五)申报团队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三、申报流程

(一)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论证与指导,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须严格审核项目团队成员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重点核验以往承担项目及前期成果等信息,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同时应注意避免学科内选题重复申报,各单位每个选题方向限申报1项。

(二)申报团队自行下载填报打印附件2《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评审活页》等申报材料。

(三)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申报书》《活页》(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26室;

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活页》(PDF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四)时间安排

校内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114日。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1: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项目选题.doc

附件2: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项目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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