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涪陵区第六批智库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涪陵区新型智库建设,进一步壮大涪陵区智库专家队伍,根据《关于加强涪陵区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涪陵委办发〔2017〕12号)《涪陵区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涪陵委办发〔2018〕3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涪陵区社科联决定开展涪陵区第六批智库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涪陵区智库专家实行聘用制。选聘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区知名专家、“涪陵英才”;
(二)全区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三)在涪高校、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党政研究部门、社科智库、社科研究基地、社科类社团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等专家学者。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涪陵区情,在区内外、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三)在相应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影响力;
(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遴选程序
智库专家选聘程序为:
(一)单位或组织推荐;
(二)综合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三)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拟任专家人选;
(四)开展拟任专家政治审查;
(五)通过政治审查的专家人选报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审定;
(六)办理聘任审批手续,由区社科联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为3年。
四、工作任务
智库专家在聘任期内应积极主动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区社科联交办的咨询任务,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
(二)应邀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等活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积极主动为全区培养青年咨询后备人才;
(四)按照与咨询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关规定,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与决策咨询任务。
五、专家管理
(一)受聘专家待遇:
1. 入选的专家纳入涪陵区智库专家库管理;
2. 优先获得依法可以公开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资料和数据;
3. 优先承接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和智库专题研究项目;
4. 应邀参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决策咨询、考察调研等活动;
5. 按规定获得决策咨询服务的相关支持和劳务报酬。
(二)涪陵区智库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任。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退出专家库: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
2. 有严重损害涪陵区利益、形象和声誉等言行的;
3. 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严重不合格的;
4. 区社科联认定有其他明显不称职行为的。
六、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发现和推荐相关人才。
(二)校内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
(三)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重庆市涪陵区智库专家推荐表》(一式3份),报送至致远楼526室;
电子版材料:《重庆市涪陵区智库专家推荐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联系人:周峰72790388、马帅72790258